破虏将军督盗贼
官名,东汉光武置。就字面说,是破虏将军兼督盗贼,而就实际说,则是破虏将军属下之督盗贼。督盗贼,为门下督盗贼的省称,又省称督盗、门下督。汉朝公卿以下至县三百石长吏,皆置门下督盗贼,掌护卫兵,长官出时带剑导从,居则巡逻察禁以防奸盗坏人。当时光武尚未称帝,正南征北战,其封贾复为破虏将军督盗贼,实为其“侍卫长”。 《后汉书·贾复传》:“复遂辞嘉,受书北渡河,及光武于柏人,因邓禹得召见。光武奇之,禹亦称有将帅节,于是署复破虏将军督盗贼……光武至信都,以复为偏将军,及拔邯郸,迁都护将军。”
官名,东汉光武置。就字面说,是破虏将军兼督盗贼,而就实际说,则是破虏将军属下之督盗贼。督盗贼,为门下督盗贼的省称,又省称督盗、门下督。汉朝公卿以下至县三百石长吏,皆置门下督盗贼,掌护卫兵,长官出时带剑导从,居则巡逻察禁以防奸盗坏人。当时光武尚未称帝,正南征北战,其封贾复为破虏将军督盗贼,实为其“侍卫长”。 《后汉书·贾复传》:“复遂辞嘉,受书北渡河,及光武于柏人,因邓禹得召见。光武奇之,禹亦称有将帅节,于是署复破虏将军督盗贼……光武至信都,以复为偏将军,及拔邯郸,迁都护将军。”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太祖十年(1215)蒙古军占领金中都,改名燕京,置燕京路总管大兴府管理市政,隶燕京行尚书省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属太子左、右卫坊,侍卫东宫,由太子骑官备身正、副都督统领。从七品。东宫武官名。北齐置,见“左右卫坊率”。
官名。简称“黄沙御史”。西晋武帝置。主管诏狱案件之审理及复核廷尉所处理的案件。《晋书·职官》: “泰始四年(268),又置黄沙狱治书侍御史一人,秩与中丞同,掌诏狱及廷尉不当者皆治之。后并河南,遂省黄沙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龙厩令置,为太仆寺典厩署长官,置二员,增为从六品。唐朝二员,从七品下,掌饲马牛、给养杂畜。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
参见“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”。
武散官名。金始置,秩从九品上。元沿置,升秩为从八品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大观二年(1108)置,从四品,属侍从贴职。官名,宋徽宗大观二年(公元1108年)置,位在学士、直学士之下,掌更直备顾问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》,参看“徽猷阁学士”条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属户部右曹,掌行免役之法。
官名。北宋置,属西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 (998),定为同七品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官名,改武翼郎。
官署名。辽朝设于各路,统领本路军兵。设兵马都总管、副都总管等官,通常由诸京留守、府尹等兼任。金朝沿置,设都总管、同知都总管、副都总管等官,掌统本路兵马甲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