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提点坑冶铸钱公事”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员外郎”。
官署名。渤海国置,设常侍等官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末孙权置,以潘濬任此职,领兵。见《三国志·潘濬传》。官名,三国吴置,领兵驻守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潘濬传》:“孙权杀关羽,并荆土,拜濬辅军中郎将,授以兵。”
见“作坊”。
官名。北周置竹工中士,正二命;竹工下士,正一命。掌竹工之事,属冬官府司卉下大夫。
官名。①隋文帝开皇六年(586)始置为刑部头司次官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宪部承务郎。唐高祖武德(618—626)初复旧名,二人,从六品上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为司刑员外郎,咸亨元年(670)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户部置,由户部尚书总领,掌内外财赋之数,钩考钱谷帐籍。后废。徽宗政和(1111—1118)中复置。
官名。金朝属都水监,管辖东明,西佳、孟华、凌城四埽。人选由都水监廉举,领埽兵约二千人。
官名。晋始置,掌文书之事,有丞一人佐之。南朝宋齐梁陈与北魏、北齐沿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