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城
官名。宋朝于边境险要处设置堡寨,以知城、知寨或寨主主管,掌训练士卒、完固防守以捍边境,兼收纳赋税、听断诉讼,小事许自理,大事则禀报上司裁决。金朝亦置,从七品。
官名。宋代诸州于少数民族聚居之处常置城以为行政单位,与县同级,如秦州所属有伏羌城、甘谷城。以城主或知城主管。金沿置知城,秩从七品,其下设公使人均与县同,惟按户口多寡酌置司吏。
官名。宋朝于边境险要处设置堡寨,以知城、知寨或寨主主管,掌训练士卒、完固防守以捍边境,兼收纳赋税、听断诉讼,小事许自理,大事则禀报上司裁决。金朝亦置,从七品。
官名。宋代诸州于少数民族聚居之处常置城以为行政单位,与县同级,如秦州所属有伏羌城、甘谷城。以城主或知城主管。金沿置知城,秩从七品,其下设公使人均与县同,惟按户口多寡酌置司吏。
“技巧”是“技巧官”的简称。西汉水衡都尉的属官有技巧令及其佐官技巧丞,掌技巧、技术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水衡都尉》:“水衡都尉,武帝元鼎二年初置,掌上林苑,有五丞。属官有上林、均输·御羞、禁圃、辑濯
官名,属太尉,为一曹之长,总领曹事。汉代太尉等公府分曹办公,总领一曹事务的正职称掾,副职称属或史,某曹之掾,称某曹掾。曹,类似今天的局、处、科。太尉,掌全国之武事,为最高的军事长官,为三公之一。《后汉
官名,郡县水池鱼利多者置此官,掌平水收渔税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官名。明朝士官名号之一。乃管理少数民族地区之头目,无专职品级。世袭。
参见“太子卫率”。官名,即太子卫率的简称。汉置,掌太子门卫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詹事,秦官,掌皇后、太子家,有丞。属官有太子率更、家令丞、仆、中盾、卫率、厨厩长丞。”《后汉书·百官四》:“太子卫
官名。明清皆置,简称提牢。见“提牢”条。官名。见“提牢厅”。
官署名。明清国子监所属机构。掌颁肄业之规制,稽师生之勤惰,并办理释奠释菜事务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始置,设监丞一人,主其事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。曾一度归礼部管理,康熙十年(1671)改归本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原来直属于行政院,民国三十二年(公元1943年)冬改隶财政部,并与原隶财政部,与英美合组的平准基金委员会合并组织而成,其职掌在于管理核发政府所有的外汇。
官名。新莽天凤四年 (后17)置执法左右刺奸,选用能吏等分督六尉、六队郡,职如西汉刺史。官名,为执法左右刺奸的省称。王莽置执法左右刺奸,“选用能吏侯霸等分督六尉、六队,如汉刺史。”(见《汉书·王莽传下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各省区设高等法院,省区辽阔者得增设分院,将本院的行政事项酌予划分。分院所管辖的事务,可准用关于高等法院的规定。其组织则较高等法院为简单,只设一名推事时,则不设分院院长,即由推事独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