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即唐朝秘书省太史令(司天监)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太史令。
官名。明清礼科之主官。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设一人,秩正八品。建文 (1399—1402)中改为正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设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(1665)裁。
即“治书侍御史”。《晋书·崔洪传》:“武帝世,为御史治书。”
官署名。辽朝置为北面官,统领皇族一帐三房之从军者。设详稳。
官名。唐朝太子詹事府属官,置二员,正七品上,掌纠劾宫僚及率府之兵; 太子监国,一人与司仪郎、舍人分日受理启状。
宋朝宪衔之一。参见“宪衔”。
官名,意即国有当铺掌柜。金朝置,正八品,掌评典物之价,解典事务,流通泉货(流通货币)。佐官有副使一员,正九品。勾当官一员,攒典二人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,参看“流泉务”条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内大臣”。清朝侍卫处设,地位低于领侍卫内大臣。
见“都史”。
官名。南宋置,参掌尚书左选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