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国长史
魏晋南北朝相国属官。职权品秩与丞相长史略同。或亦分置左、右。参见“丞相长史”。
魏晋南北朝相国属官。职权品秩与丞相长史略同。或亦分置左、右。参见“丞相长史”。
即“法依旦尼哈番”。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设置,为内务部直辖机关,掌旗产调查事宜。
官名。金宣徽院所属有头面库,以都监、同监为正副主官。下设本把七人。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清理财政处职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一人,奏补,以本部司员兼充。掌佐提调、帮提调分管清理财政事宜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掌管与南朝接壤地区少数民族的事务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定为三品中,二十三年改为从三品。北齐沿置。从三品。
出仕做官。《论语·雍也》: “季康子问: ‘仲由可使从政也与? ’”
即谋略之臣,掌顾问应对。《史记·淮阴侯列传》:“敌国破,谋臣亡。”
学官名。元置,掌协助教授训导天文生。
官名。五代后晋时司天监的长官。宋代间亦设置。参见“司天监”。
官署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置。设监察御史七人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设监察御史三人。在本道之外协管通政司,六科,在京燕山右等十二卫,及直隶徽州等四府,安庆等四卫,紫荆关等三千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