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国参军事
官名,汉魏皆置。东汉王府、公府、军府皆置参军事,简称参军,掌参谋军事。东汉称丞相为司徒,东汉末年曹操改司徒曰丞相,魏丞相、相国并称。相国参军事,为相国府属官,掌参谋军事,分正参军和行参军。统称参军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三少帝纪》:“相国参军事徐绍……昔在寿春,并见虏获。”
官名,汉魏皆置。东汉王府、公府、军府皆置参军事,简称参军,掌参谋军事。东汉称丞相为司徒,东汉末年曹操改司徒曰丞相,魏丞相、相国并称。相国参军事,为相国府属官,掌参谋军事,分正参军和行参军。统称参军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三少帝纪》:“相国参军事徐绍……昔在寿春,并见虏获。”
官名。吐蕃官,亦称曩论充,置一人,与大相、副相、都护、内大相、内副相、整事大相、副整事、小整事共任国事。
即宦官。《汉书·宣帝纪》:“赐吏二千石、诸侯相,下至中都官、宦吏、六百石,爵各有差,自左更至五大夫。”颜师古注:“宦吏,诸奄官也”。宦吏即宦官。《汉书·宣帝纪》:“五月,凤凰集胶东、千乘,赦天下,赐吏
官名。明朝尚宝司属官。原定制三人,正六品,佐尚宝司卿掌宝玺、符牌、印章之事。后多为优宠勋贵子弟之职,遂无定员。官名。明尚宝司的佐官。秩正六品,吴元年(公元1367年)员额一人,后增为三人。勋卫大臣子弟
官名。金置,为防御州与刺史州的属官,秩均为从九品,掌军事及巡捕盗贼。其下有司吏、公使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元年(1403)于北京行部下置。分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曹。刑曹置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四人,照磨、检校各一人,司狱一人。其余五曹分置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各一人。后户曹增主事三人。十八
官署名。唐初秦王、齐王府所置六护军府之一,掌侍卫陪从,置护军一员、副护军二员,长史、录事及仓、兵、铠曹参军各一员; 统军五员、别将十员,分掌领亲、勋卫及外军。
官名。又称“圆明园营总”,圆明园八旗护军营统兵长官。雍正二年 (1724) 设,额设八人,每旗一人,正三品。掌率营众警夜巡昼。
官名合称。汉朝公府置东曹掾、西曹掾;东曹掾掌二千石长吏的任用和调动及军吏事,西曹掾掌府史署用。东汉末州府也置。其后,三国、两晋等也置,参看“东西曹”、“东曹掾”条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于各省,掌筹备防务事项。
(1)官员升赏方式之一。明制,官员有政绩者可以加俸,《明史·唐龙传》记唐龙“登正德三年(公元1508年)进士,除郯城知县,御大盗刘六,数败之,加俸二等。”清制,官员升秩后即行加俸,亦有少数升秩后仅更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