盔甲厂
官署名。又名鞍辔局。明朝内府所属厂局之一。宣德二年(1427)置。置掌厂太监一员,贴厂、佥书无定员。掌营造军器。万历三十三年(1605)后,以营造火药铳炝之事归王恭厂。
宫廷造作机构。明置,署在京师东南隅。专管营造铁盔甲、铳炮、弓矢、火药之类,设掌厂太监一人,贴厂、佥书数十人,辖匠头九十人,小匠若干人;工部亦派主事一人监督。
官署名。又名鞍辔局。明朝内府所属厂局之一。宣德二年(1427)置。置掌厂太监一员,贴厂、佥书无定员。掌营造军器。万历三十三年(1605)后,以营造火药铳炝之事归王恭厂。
宫廷造作机构。明置,署在京师东南隅。专管营造铁盔甲、铳炮、弓矢、火药之类,设掌厂太监一人,贴厂、佥书数十人,辖匠头九十人,小匠若干人;工部亦派主事一人监督。
官名。北宋英宗治平四年(1067)置,充侍从以备顾问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从四品贴职。南宋因之。官名,宋英宗治平四年(公元1067年)置,掌更直备顾问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》,参看“宝
满语官名。汉名为族长。
官名。为清代八旗驻防将军之一,驻绥远城(在归化城东北五里,今属呼和浩特市)。乾隆二十八年(公元1763年)裁撤归化城都统,将其所掌土默特二旗之旗务划归绥远城将军。蒙古土默特部分为左右翼两旗,与民人散处
王国大夫,俸比六百石,没固定人数,掌奉王使至京都,奉璧贺正月,及使诸国。本皆持节,后去节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陆海军官佐等级之一。南京临时政府设置,分为大军校,左军校,右军校三级。
官署名。清初“内三院”之一。顺治二年(1645)将原设翰林院裁撤,翰林院官分别并入内三院,原内秘书院遂改称“内翰林秘书院”,长官称“内翰林秘书院大学士”。十五年,内三院改为内阁。十八年复旧制后仍称“内
官署名。明洪武二十二年 (1389) 改礼部四属部之一的总部而置。事礼仪、宗室分封、贡举、学校之事,设郎中一人,正五品,员外郎一人,从五品,主事一人,正六品。二十九年改名仪制清吏司。参见“礼部总部”。
官名。辽朝刺史州官员,在刺史下。
宰相的别称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蒋济传》:“位备宰司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,为任职于秘书省的主文中散,选用才学之士充任。参见“主文中散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