监造战船总制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。知非子《金陵杂记》中记此官名,掌督造战船,其官阶低于督造战船。员数不详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。知非子《金陵杂记》中记此官名,掌督造战船,其官阶低于督造战船。员数不详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正五品,奏补。掌审判。定额二十八人,刑科十九人,民科九人,分庭任事,每庭五人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宋设置,属长才类。本为汉代察举的科目。唐于景龙三年(公元709年)诏举,王敬从等二人及第。宋于仁宗时诏举,天圣九年(公元1031年)七月, 富弼及第; 景祐元年(公元1034年)张方平
兼统两郡的太守的称谓。南朝有合两郡置一太守之制,其太守即称之为“双头郡太守”。亦有三郡合置一太守者。
官名。南朝宋置,中书省属吏,掌宣诏。见《宋书·何偃传》。
官名。地方高级军政长官。隋朝置总管之州,分上中下三等。中州各置一员,视正三品。炀帝即位废。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少尉。副职称副簿记长,军衔为准尉。
官名。清末新设机构以所为名者,其长官称所长。如大理院、京师高等审判厅、京师地方审判厅下设看守所,即以所长为长官。详见“看守所所长”等条。
魏晋南北朝时诸公、军府僚佐、属吏对府主的尊称。《晋书·贾谧传》: “果见(贾)充行至一府舍,侍卫甚盛。府公南面坐,声色甚厉。”《北齐书·陈元康传》: “迁司徒府记室参军,尤为府公高昂所信待。”唐、五代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考试院的长官,综理全院事务,提请国民政府主席任免所属考选委员会委员长、委员,铨叙部部长、次长,国民政府颁发有关考试院主管事项的命令,由院长副署。
官名。东晋始置,南北朝沿置。北魏或称仪曹、祠曹、神部尚书,职掌略同。掌尚书省祠部曹。东晋、南朝领祠部、仪曹二曹郎。北齐领祠部、主客、虞曹、屯田、起部五曹郎。与尚书右仆射不并置。阙祠部尚书时,以尚书右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