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籍田为皇帝亲耕之田。《汉旧仪补遗》:“春始,东耕于籍田……百官皆从,皇帝执耒耜而耕,天子三推,三公五,孤卿十,大夫十二,士、庶人终亩。”西汉大司农所属有籍田令及丞,掌管皇帝亲耕的仪式与籍田的管理
官名。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,掌巡辑牢狱等事。参看“伯克”条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十年(1140)置,为从四品贴职。参见“贴职”。官名,宋高宗绍兴十年(1140年)置,位次于学士、直学士,掌更直备顾问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》,参看“敷文阁学士”条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官员注授差遣过程中,因避亲或违反铨选条法,允许或必须退回原注窠阙,另射他阙,称改注。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一。官员原已注授某一差遣,因避亲嫌或违反铨选条法,均须退回原任,另行指射其他
即“馆阁编校书籍”。
官名。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良医所,置良医正一人,秩正八品,掌医药之事。其副职有良医副,秩从八品,嘉靖四十四年(公元1616年)裁革。
即“噶布什贤下”。
官名。东汉灵帝中平五年 (188)置,为西园八校尉之一,以淳于琼任之,统于小黄门上军校尉蹇硕。官名,汉置,位在将军下,掌帅兵征伐、驻守或宿卫。《后汉书·盖勋传》:“勋时与宗正刘虞、佐军校尉袁绍同典禁兵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三年(1113)改仪曹参军置,职如故。
官名。北魏始置,为太常副贰,位在丞上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三品上,二十三年改四品上。北齐置为太常寺次官,员一人,四品上,位列诸寺少卿之首。隋初因之,炀帝增为员二人,从四品。唐、五代沿置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