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坊令
官名。唐朝军器监甲坊署长官,置一员,正八品下。掌出纳甲胄、杂作及工匠等。
官名。唐朝军器监甲坊署长官,置一员,正八品下。掌出纳甲胄、杂作及工匠等。
清朝太监官职之一。以六品太监充任者为宫殿监副侍衔,敬事房设六人,养心殿内(兼吉祥门) 设一人。以七品太监充任者为执守侍衔,皇太后宫设一人。宦官职名。清置,六品副总管太监官衔为宫殿监副侍,亦有系执守侍衔
专差御史名。明置,掌清查京畿及边境地区屯田事宜。嘉靖八年(公元1529年)题准在京并直隶各卫所屯种事务,照南直隶例,差御史一人,领敕清查。三十九年(公元1560年)奏差清查边境地区屯田事务二人,一人往
官名。北齐置,掌封爵事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中·尚书省》,《通典·职官五·吏部尚书·司封郎中》。官名。唐武德三年改主爵郎为主爵郎中。龙朔二年(公元622年)改为司封大夫,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为主爵郎中
也称相者,待诏官之一,掌相面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》:“相工茅通见后,惊,再拜贺曰:此所谓日角偃月,相之极贵,臣所未尝见也。”《后汉书·光武十王列传·广陵思王荆》:“窃见诸相工言王贵,天子法也……其后荆复
官名。东汉末孙权置,吴沿之。《三国志·朱治传》裴松之注引《吴书》: “(朱才)少以父任为武卫校尉,领兵,随从征伐。”官名,东汉末年孙权置,掌领兵征伐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朱治传》:“(朱治)子才,素为校尉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亦省称为左银青光禄。《寇遵考墓志》:“(明帝)武成二年(560),除前将军、左银青光禄,司寇府都上士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三六三之二)为加官,无具体职掌,正七命。参
爵号。北周韦琼辟官不应,被封此爵。见《周书·韦琼传》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。属粮食部、掌理粮食储备的行政事务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本司事务。
官名。战国置。掌奉命出使。《墨子·号令》:“外使者来”,“若行具,必使信人先诫舍室。”
①文书名。下行文。初意为上告于下。《周礼·春官·大宗伯》: “诏相王之大礼。”秦统一天下,始定天子称皇帝,其令为诏。此后,即作为皇帝专用的命令文书之一。后世皆因之。亦称“诏书”、“诏旨“、“诏命”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