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吏
官名。掌制皮革。见《礼记·祭统》。
官名。掌制皮革。见《礼记·祭统》。
官名。辽、金、元三朝军事行政机构招讨司之副长官。位招讨使之下,协掌司事。明朝沿元旧称,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,武职。仅四川设一员,正六品。位次招讨使,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兵部。清初沿置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置,《管子·海王篇》: “今铁官之数曰: ‘一女必有一针一刀,若其事立; 耕者必有一耒一铫一铫,若其事立; 行服连轺辇者,必有一斤一锯一锥一凿,若其事立。不尔而成者,天下无有。”战国时
官名,金朝置。从六品,掌修合发卖汤药。其佐官直长,正八品;都监,正九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
官名。西汉高庙卫寝之郎。武帝时车千秋曾任此官,见《汉书·车千秋传》。
官署名。明朝太仆寺所属仓库。设大使一人。掌贮凡各牧监草场被垦为田地之岁收租金。
官名,三国吴置,掌帅军作战或驻守。督,大将。西陵督,犹言西陵大将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陸胤传》:“引军而南……交域清泰。就加安南将军。复讨苍梧建陵贼,破之……永安元年,征为西陵督,封都亭侯。”
官名。清末京师高等检察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掌领本厅检察事宜并监督下级检察机关。
①官署名。唐高宗显庆二年(657)改洛阳宫农圃监置,设监、副监各一员,丞二员,掌本苑完葺苑面、宫馆、园池与种莳、蕃养六畜之事。②官名。唐朝东都苑东面监长官,从六品下。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十三年(1380)置,一人,正八品。详见“殿庭仪礼司左司副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、隋初置。参见“黄藏令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