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藩院饭银处
清理藩院内部机构。掌本院额定饭银出纳及其他经费开支之事。设司员满、蒙各一人,贴写书吏一人。
清理藩院内部机构。掌本院额定饭银出纳及其他经费开支之事。设司员满、蒙各一人,贴写书吏一人。
官名。西晋丞相府始置,为录事曹长官,掌总录众曹文簿,举弹善恶,位在列曹参军上。东晋、南朝公府、将军府、州刺史开军府者皆置。南朝宋七品,梁六至二班,陈七至九品。北魏至唐又称录事参军事,仍高于列曹参军,隋
县门下吏名。汉晋于县置录事史,北魏改称录事,地位在县主簿之下。北齐沿置。北周与隋代县无录事,唐代复于县主簿下置录事。宋以后县唯置主簿,无录事。参见“录事”。
官署名合称。明初中书省、大都督府及御史台三衙门的合称。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有中大夫令齐,职掌不详。西汉景帝初,更名卫尉为中大夫令,秩中二千石,掌宫门卫屯兵,中元六年(前144) 复旧名。参见“卫尉”。官名,战国时秦置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
官名。金宣徽院所属有宫苑司,掌宫廷修饬洒扫、启闭门户、铺设毡席之事。以令为主官,下设直长、都监、同监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掌管种栗等事。官署名。辽置,典南京栗园。属南面京官。
官名 明初内府惜薪、钟鼓、宝钞、混堂四司皆置,左、右各一人,从五品,为司正之贰。后渐革。
官名。唐置,掌巡察。五代前蜀杜光庭《录异记四·鬼神》:“(唐段文昌)尝佐太尉南康王韦皋为成都邮巡。”
官名。清朝刑部督捕清吏司副长官。简称督捕司员外郎。雍正十二年(1734)设。满洲一人,从五品。佐郎中掌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刑部改为法部,遂裁。
官署名。唐朝始置,为侍御史治事之所,御史台下属三院之首。初设侍御史四员,后增为六员,掌监察弹劾百官、入閤承诏、受制出使、分管御史台事务,又轮直朝堂,与给事中、中书舍人共同受理词讼,与刑部、大理寺会审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