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刑司员外郎
官名。即“理刑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即“理刑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即“起居注馆”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举人赴解试或选人注官,皆须三、五人或十数人结成一保,撰写保状。三次应试而终场者称为保头。
官署名。北魏置,掌管皇帝出游行猎事务。多以他官典其事。《魏书·韩茂传》: “(韩备)迁宁西将军,典游猎曹,加散骑常侍。”
官名。见“诸冶令”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于修订法律馆置调查长,每省区员额一人,负责省区内调查事宜。
官名。又称宗本。清朝西藏地方官员之统称。掌治分营寨而居藏民之政事。前、后藏共置营一百二十四处,每营设营官一人或二人,设二人者,僧、俗各一,共一百六十三人。有边营官、大营官、中营官、小营官之称。道光(1
官名。宋置,为太常礼院的副长官。见“太常礼院”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置,隶户部左曹,掌州县户口升降,民间立户分财,科差人丁,典卖屋业,陈告户绝,以及索取妻男之讼。
官名,汉置,俸二百石,各边县置,主边防障塞的武官掌禁备羌夷犯塞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·边县》。
内命妇位号。南朝宋置,为皇帝之妾。《宋书·后妃传》说:“美人、中才人、才人三职为散役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