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枢密院置,掌有关杂务。南宋初沿置。孝宗乾道六年(1170),并入礼房。宋枢密院属吏办事诸房之一。掌办杂务。
官名。①宋朝大理寺属官。神宗元丰(1078-1085) 改制,于大理寺设四人,属右治狱,掌审理京百司当推治之事,制勘刑狱,追究官物。②清末大理院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大理寺改大理院,始置。
官名。明置,见“河道总督”。
县政府内部科室之一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设置,掌理县预算所需事实的调查,县各机关及乡(镇)公所岁入岁出的各项会计事项、县各机关会计报告的总核记载及总报告的汇编、县各机关会计事务的
见“公吏”。
即“财政处”。
县自治机关。清末标榜地方自治,于宣统元年(公元1909年)颁布《府厅州县地方自治章程》,各省多设有县议事会。民国初年沿设,而制度略有改变,具有立法机关的性质,相当于县议会。其议决事项如下:一、县岁出,
官名。宋朝入内内侍省、内侍省宦官,位在祗候高班内品下。宦官职名。宋入内内侍省与内侍省均置,政和二年(公元1112年)改名祗候黄门。
指王莽时的四辅三公,即安新公太师王舜,就新公太傅平晏,嘉新公国师刘歆,美新公国将哀章(以上为四辅),承新公大司马甄邯,章新公大司徒王寻,隆新公大司空王邑(以上为三公)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是岁大司马士
翻译官。《文选》南齐王元长(融)《曲水诗序》:“匦牍相寻,鞮译无旷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