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行省
见“湖广等处行中书省”。
见“湖广等处行中书省”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 (1368—1398) 中置,隶鸿胪寺。置署丞一人,正九品。建文 (1399—1402)中罢。成祖即位复置。掌教外国使臣来朝时仪礼之事。
使职名。唐末置,以主医官。其待诏者,名翰林医官使。
官名。清朝太常寺之属官。乾隆四十年(1775)增设。二人,以满员充任,正九品。协掌相仪序事,备物洁器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古代调兵遣将的信物。一般以铜铸成,虎形,背有铭文,分两半,右半留中,左半授予统兵将帅。调兵时由使臣持符验合,方可发兵。《史记·魏公子列传》: “公子诚一开口请如姬,如姬必许诺,则得虎符夺晋鄙军。”汉朝
官署名。元至元二十六年置,分左右翼二府,秩从三品。分掌斡端、别十八里回还汉军,及大名、卫辉新附之军。见《元史·百官二·左右翼屯田万户府》。
宋制,于诸路设监司,除提点刑狱司专掌司法事务之外,还有安抚使、转运使和各种提举使,都是兼理司法的长官。各州、府的狱讼案件,照例要按期申报各监司。这许多监司衙门,都是各州县的监督机关,对于疑案随时可以举
官名,汉置,属羽林左监,掌送从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·光禄勋》,参看“羽林士”条。
官名。①元朝僧官。掌理佛教事务。世祖时,设总统所管领各地佛教之事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二月,罢总统所,僧人诉讼统归有司。② 清朝八旗军制中属禁卫军各营之长官。如圆明园八旗内务府三旗护军营、火器营、
①即“都省”,南北朝及隋唐五代尚书省总署之称。②宋朝百官集议之所。北宋前期设于尚书都省,凡典礼之事当议者,皆下诏都省传当议之官赴都堂集议,由判尚书都省事主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以旧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置,以替太子中舍人之职,员一人。咸亨元年(670)中舍人复旧,遂别自为官。员五人,掌侍从翊养,职比谏议大夫。正五品上。仪凤四年 (679)增为十人,以诸王之子任之。睿宗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