渤海军都指挥使司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统领契丹、奚、汉、渤海四军之渤海军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统领契丹、奚、汉、渤海四军之渤海军。
官名,汉朝于县设此官,如禄福狱丞、阳翟狱丞,掌狱讼,管囚徒。其后,北齐及唐皆置。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大理寺》:“丞六人,从六品上。掌分判寺事,正刑之轻重。”官名。三国魏于廷尉置诸狱丞各一人,秩第七品,掌
官名。十六国后秦置,姚兴任党娥为之,统兵出征。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(525)复置,列为十光将军之一,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四班。陈改定为拟六品,比秩千石。
见“祗候高班内品”。
清朝官场用语。为知府谒见督、抚、布、按时的自称。
官名。明永乐十八年 (1420)置,为永乐、洪熙、宣德时诸道监察御史之一,掌纠劾百官,主察交阯布政司 (今越南境内),并协管两京、直隶部分衙门、卫所卷宗照刷工作。宣德十年 (1435)革。
官署名。北齐改相府骑兵曹置。自北魏后期至东魏,大丞相、相国掌军国大政,相府诸曹成为实际上的行政中枢,其外兵曹、骑兵曹分掌全国兵马。天保元年(550)北齐代魏,罢相国府,原相府诸曹多并入尚书省,唯外兵、
官名。明朝钦天监置,从九品。佐漏刻博士,掌定时、换时、报更、晨昏、钟鼓诸事。大朝贺时则充鸡唱官。明初员八人,后革六人。简称司晨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,汉军缺员一人,汉缺员七人。
官署名。元至元九年(公元1272年)置,属大都留守司。掌采伐材木,烧炼石灰。以提领一人为主官,下设副提领、提控各一人。
官名。契丹北面官,为各官衙之佐吏。入辽后,仍沿此称。掌文书案牍之事,有时亦领兵作战。官吏名。辽设此官吏,属于低级的事务职员。前代称“令史”,参看“令史”条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。
即“太孙”,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