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部监狱
监狱名。清光绪三十二年(公元1906年)改刑部为法部,刑部监狱改称法部监狱。不过原来刑部的审判之职已划归大理院,大理院设看守所以拘押犯罪待审者,据《清史稿·刑法志》记载,此时法部监狱空虚,另设“已决监”于城外,拘禁已判为徒刑与流刑者,强制其在监中劳作。
监狱名。清光绪三十二年(公元1906年)改刑部为法部,刑部监狱改称法部监狱。不过原来刑部的审判之职已划归大理院,大理院设看守所以拘押犯罪待审者,据《清史稿·刑法志》记载,此时法部监狱空虚,另设“已决监”于城外,拘禁已判为徒刑与流刑者,强制其在监中劳作。
南朝梁、陈中军、中卫、中抚、中权将军的合称。
①两晋南朝称朝廷禁省及中枢政权机构为台。故西晋惠帝被张方胁迫西迁长安后所建政权机构号西台,留守洛阳、承制行事的政权机构号东台,各自为政。西晋末丞相司马睿南渡,在江左建立政权,承制行事,长安朝廷遂号西台
官名。两晋南朝尚书省仪曹长官通称仪曹郎,亦称仪曹郎中,资深勤能者可转侍郎。参见“仪曹郎”。
官名。唐置,见“大理寺评事”。
宋朝宫观官俗称。1、掌管祭祀和祠庙的官。《史记·封禅书》:“秦并天下,令祠官所常奉天地名山大川鬼神可得而序也。”《汉书·武帝纪》建元元年五月诏:“河海润千里,其令祠官修山川之祠。”2、宋朝宫观官的俗称
官名。为各种正使的副职。始见于秦、汉。北魏时置为皇帝所派使者的副手。自后凡有正使多并置,如唐、宋、辽、金之节度使、观察使、团练使、防御使、节度使兼安抚使以及支度、营田、招讨、经略使、指挥使、安抚使、宣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吏治类科目。贞元四年(公元788年)诏举, 李巽及第。
清末外城工巡局所属机构。见“外城工巡局”。
官名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置, 为户部交阯清吏司长官。一人, 正五品。宣德十年(1435)革。参见“户部交阯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护军营之职官。乾隆四十一年(1776)于护军内遴选材力优良者七十七人充任,给金顶虚衔,仍食护军月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