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务司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海军处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设。掌拟定海军军法、军狱规章,研究海军各公约之性质,承办海军裁判管狱人员之开补升调等事。设司长一人,承发官一人,司法官四人,录事六人。宣统元年(1909),并入筹办海军事务处。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设置,属司法部。以司长为主官。掌司法事务,司内分设刑事、民事、户籍、执行四科。其中户籍科掌办全国户籍的报告存案事项,后来改属内务部;执行科掌理赦免、减刑、复权以及执行死刑事项。各科设科长、科员以办理事务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海军处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设。掌拟定海军军法、军狱规章,研究海军各公约之性质,承办海军裁判管狱人员之开补升调等事。设司长一人,承发官一人,司法官四人,录事六人。宣统元年(1909),并入筹办海军事务处。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设置,属司法部。以司长为主官。掌司法事务,司内分设刑事、民事、户籍、执行四科。其中户籍科掌办全国户籍的报告存案事项,后来改属内务部;执行科掌理赦免、减刑、复权以及执行死刑事项。各科设科长、科员以办理事务。
监狱名。宋置,由侍卫亲军步军司主管,拘禁该司所属犯罪军官与士兵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初益州牧刘璋置。掌参议军事。官名,东汉建安初益州牧刘璋置,掌参议军事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法正传》:“正与同郡孟达俱入蜀依刘璋,久之为新都令,后召署军议校尉。”
唐铨选之制,由南曹检勘选人出身、课绩以及是否合当年选格等。《旧唐书·职官志》说:“每年选人有解状、簿书、资历、考课,必由之以核其实。”参见“南曹”。
官名,三国魏置,为纸署长官,九品,掌纸署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八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柞氏置、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司柞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柞氏”。
大都督府所属京城侍卫军组织。世祖至元二十三年(公元1286年)以钦察人组成钦察卫, 至治二年(公元1322年)分为左右卫,天历二年(公元1329年)拨隶大都督府。定置达鲁花赤一人,都指挥二人,俱正三品
武官名。见“大详稳司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掌管以盐市马的机构。洪武五年(1372)设纳溪、白渡二盐马司,设司令、司丞,司丞以内使为之。十三年罢,后复置。十五年改设大使、副使。又设顺龙盐马司,后均革。官署名。明洪武五年置纳溪、白渡二
见“近侍局”。
官名。隋文帝开皇六年(586) 置为从六品散官,番直出使监检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罢。武散官名。隋开皇中置,秩正六品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