泉使
宋朝提点坑冶铸钱公事别称。
宋朝提点坑冶铸钱公事别称。
官名。西晋末凉州张轨置为统兵主将,地位高于一般州所置督护。氾瑷任此职时,率兵二万讨东羌校尉韩雅。见《晋书·张轨传》。
官名。其职掌有二说。一说主军中狱事。据《汉书·杜延年传》颜师古注引如淳曰,汉律,营军司空、军中司空各二人。一说据《淮南子·兵略训》高诱注,以为主行军工程之官。官名,汉置,为军中狱官,掌刑法。《汉书·杜
科举取录进士名目。唐朝新及第进士于赐宴之日,先选同榜中年最少者二人去琼林折花,迎接状元,并吟诗,称探花郎。此制后废。南宋用以称贡举文、武科殿试第三名。明、清沿宋制,赐进士及第,授翰林院编修。清朝武科授
官名。即“稽勋清吏司郎中”。官名,为稽勋清吏司郎中的简称。明清都设此官,为稽勋清吏司长官,其佐官有员外郎、主事等。主管勋级、名籍、丧养等事。详见“稽勋清吏司”条。
清朝皇室为满族,满族分为八旗。旗,既是军事编制,又是户籍编制,还兼有民政和生产的职能。入关前,清太祖爱新觉罗.努尔哈赤在“牛录”的基础上把满族分为黄旗、白旗、红旗,蓝旗,后来又增建镶黄旗、镶白旗、镶红
参:参与。录:总领。参录:参与总领。如“参录尚书事。”东汉尚书的权力大于三公,大将军或三公执政,都加“参录尚书事。”参看“参录尚书事”条。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户部五案之一。掌诸州上供钱帛。
清代的地主武装,与保甲相辅而行,由各地士绅自行发起,征集壮丁,编制成团,用兵法训练,用以保护地主阶级的利益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外都坐大官的属官,佐其审理案件。《魏书·沈文秀传》: “显祖重其节义,稍亦加礼之,拜(文秀)为外都下大夫。太和三年(479),迁外都大官。”孝文帝太和改制罢。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与“主客郎”互称,为尚书省主客曹长官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改司蕃郎置,为礼部主客司长官,员一人,从五品上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名主客大夫,咸亨元年(670) 复故。五代沿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