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南道
官署名。清朝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顺治元年 (1644) 设。乾隆十四年 (1749) 设掌印监察御史满、汉各一人,监察御史满、汉各三人; 属官有笔帖式、经承等。掌稽核江南刑名,稽察户部、宝泉局、三库、左右翼税务衙门及京仓之事,及磨勘三库奏销册、监放宝泉局兵饷等事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分为江苏、安徽二道。遂裁。
官署名。清朝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顺治元年 (1644) 设。乾隆十四年 (1749) 设掌印监察御史满、汉各一人,监察御史满、汉各三人; 属官有笔帖式、经承等。掌稽核江南刑名,稽察户部、宝泉局、三库、左右翼税务衙门及京仓之事,及磨勘三库奏销册、监放宝泉局兵饷等事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分为江苏、安徽二道。遂裁。
国民党中央党部所属的监察机关。依照民国十三年(公元1924年)一月二十八日在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《中国国民党总章》的规定,其职权为:一、依据党纪,决定各级党部或党员违背纪律的处分;二、稽核中央执行
官名。《周礼》冬官之属。 一说为周朝置。 掌冶铸量器。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》: “㮚氏为量。改煎金锡则不耗,不耗然后权之,权之然后准之,准之然后量之”。
官名。西魏,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职掌参见“乡伯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南朝、北齐皆置。见“细作署”。
即“镇守海口屯储亲军都指挥使司”。
即“寺务司”。
官名。明清兵科之副长官。佐都给事中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 (1391) 设左、右各一人,秩从八品。永乐中 (1403—1424) 改为从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 (1661) 设左、右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
文书名。清朝官兵向兵部领取马匹之凭证。清制,扈从皇帝出巡之官兵例由兵部发给马匹,应领者首先赴兵部预领此单,然后持单至放马处领取。
官名。元至元二十五年(公元1288年)置,属光禄寺,秩从六品,掌受香莎苏门等酒材糯米,乡贡麹药,以供上酝及岁赐诸王百官。设提举一人为主官,下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
官名。两晋南北朝置。州、郡及出镇方面将军府皆设,掌兵事。两晋时常被派出统军征伐。隶于州、郡者地位较低,隶于军府者或有地位较高的,如东晋陶侃为江夏太守、鹰扬将军,加任此职。南朝齐、梁、陈时广州设有西江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