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南清吏司员外郎
官名。简称江南司员外郎。①清朝户部江南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理司务。然而亦有受堂官指派主稿或掌印,实领司事者。设满洲三人,汉一人,皆从五品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②清初刑部江南清吏司副长官。顺治元年 (1644) 设,汉一人,从五品。佐郎中掌司事。雍正十二年(1734),江南司分为江苏、安徽二司,遂裁。
官名。简称江南司员外郎。①清朝户部江南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理司务。然而亦有受堂官指派主稿或掌印,实领司事者。设满洲三人,汉一人,皆从五品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②清初刑部江南清吏司副长官。顺治元年 (1644) 设,汉一人,从五品。佐郎中掌司事。雍正十二年(1734),江南司分为江苏、安徽二司,遂裁。
县分职诸曹之一。汉始置,职主户口、名籍、婚庆、祠祀等事。设掾与史,并见《隶释》二《西岳华山亭碑》。《隶释》一六《中部碑》又有左右户曹史。晋代县户曹置掾、史、干,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。南朝宋齐梁陈无考。但
宋朝贡举考试名。简称“类试”。南宋高宗建炎元年(1127),因战乱举人难赴省试,遂命各路提刑司选官于转运司所在州府举行类省试,每十四人取一。绍兴五年(1135),恢复省试,唯四川仍行类试。七年,由宣抚
宋朝无品武阶官名。南宋置,为效用十资第三资,月给钱三千,米一石五升,春冬衣绢各二匹。
清代内阁内部机构。雍正五年(公元1727年)设立,专为皇帝催办、检查和汇报各部院衙门执行上谕的情况。凡交部议复事件,按日记档,俟各部院移会到时,分别已结、未结,每月汇奏一次,称为“月折”;又军机处每日
官名。西晋置。统领命中虎贲,负责皇帝宿卫侍从,员二人,由骁骑、游击将军分领。与虎贲、羽林、异力、上骑督并称二卫五部督。大驾出行时,分领左右骑队扈从。武官名。晋代二卫置武贲、羽林、上骑、异力、命中五督,
汉朝宫中女官名号,秩视二百石。女官名,也是皇帝的妃子之一,汉元帝始置,为“增级十四”中的第十三级,俸二百石。详“保林”条。见《汉书·外戚传上》。
明清太监之通称。
即“童子科”。
官署名。① 明清六科之一。明洪武六年(1373)置,设给事中二人。初隶承敕监,后隶通政司。二十四年设都给事中一人,左、右给事中各一人,给事中八人。南京刑科亦设给事中一人。永乐(1403—1424)中六
吏部侍郎简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