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票签处
官署名。清朝内阁所属之办事机构。掌拟、缮汉文票签,撰拟制、诏、诰、敕、祝文、赐谥号、封号等御制文字,缮写御制诗文集、宫殿匾额、楹帖、碑文,登录“外纪簿”等事。设汉侍读二人,汉中书二十七人,供事四人。此外,还有委署侍读,无定额,由汉典籍、中书内派委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阁所属之办事机构。掌拟、缮汉文票签,撰拟制、诏、诰、敕、祝文、赐谥号、封号等御制文字,缮写御制诗文集、宫殿匾额、楹帖、碑文,登录“外纪簿”等事。设汉侍读二人,汉中书二十七人,供事四人。此外,还有委署侍读,无定额,由汉典籍、中书内派委。
汉代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一、“宗室不宜典三河”,见《汉书·刘歆传》,二、“宗室子弟无得在公位”,见《后汉书·光武十王传》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官名,改西京作坊副使、东西染院副使、礼宾副使置,为从七品武阶官,属大使臣。官名。宋置,为武职八阶,旧为诸司副使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武阶》,参看“武功郎”条
官名。即太子左庶子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太子左庶子。官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左庶子为左中护,为左春坊的主官,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
官名,辽朝置,属南枢密院,为都承旨的副职,掌承旨问对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,参看“承旨”条。
国民党政府对公务员的考核制度。依照国民政府于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十一月四日公布的《考绩法》规定,公务员考绩分为年考和总考两种。年考是对公务员每年政绩的考核,一般分两次于六月份与十二月份分别举行
官署名。晋朝置,为御史台诸曹之一。设侍御史掌其事。南朝宋沿置,至顺帝初省并法曹。
官名。又称“钦差”、“钦派”。明清对皇帝钦派外出办理重大军国事务官员之通称。明朝之钦差有出征、出使、巡视按察、专办某差之使命,总督、巡抚、经略、总理、巡视、抚治等官员往往冠此称。清朝职任更重,授自特命
官名。明朝置,以直文华殿东房,负责缮写工作,初为内官职,继以中书舍人分值,后乃专选书法优良的中书舍人充任,仍从七品,无定员,专掌奉旨缮写书籍,称直文华殿东房中书舍人,简称“文华殿舍人”。官名。明置,属
官名。金署,为审官院副长官,从四品,位在知院下,与知院共掌奏驳除授失当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审官院》。
见“工部榷关监督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