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王
清朝对非宗室封王者之称呼。此外,凡削去宗室籍之王亦视为民王。如雍正四年 (1726),廉亲王允禩被削宗室籍,革去黄带子 (清宗室之标记),易为民王。
清朝对非宗室封王者之称呼。此外,凡削去宗室籍之王亦视为民王。如雍正四年 (1726),廉亲王允禩被削宗室籍,革去黄带子 (清宗室之标记),易为民王。
官署名。简称柔远司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六司之一。掌理外札萨克各部、旗王、公等及各地喇嘛之俸禄、朝贡、随围、赏赐、燕飨等项事务。顺治十八年 (1661) 置。康熙三十八年 (1699) 分为前、后二司; 乾
文书名。下行文。明朝大多作为派遣官、役执行某种公务时的凭证,如兵票、火票、差票等。清朝沿之。中期以后,一些官署的官员常以此代替牌向下行文,成为向属下发布命令、指示的文书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,尚书令、仆射、左右丞、左右司郎中、员外郎皆为寄禄官,不任实职,设判尚书都省事一人,以诸司三品以上官或翰林学士充任,总领尚书都省事及集议、定谥等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燕置。《资治通鉴·晋穆帝永和五年 (349)》:“(慕容)儁犹豫未决,以问五材将军封奕。”胡三省注:“燕置五材将军,盖取宋子罕所谓‘天生五材谁能去兵’之义。”
唐、宋“知制诰”别称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杨播传》:“(杨津)转振威将军,领监曹奏事令,又为直寝,迁太子步兵校尉。”
官名。五代始置,为侍卫亲军马军统兵长官。宋朝沿置,一员,掌禁军马军诸指挥名籍,凡统制、训练、番卫、戍守、迁补、赏罚,皆总其政令,为三衙长官之一,地位颇重,俗称马帅。徽宗政和四年(1114)定其品序在正
官署名。南宋掌管官田的临时机构。高宗绍兴二十八年 (1158) 置,掌根括浙西、江东、淮东沙田、芦场,增其租课。理宗景定四年 (1263)再置,掌回买两浙、江东西逾限民田为公田。官署名。宋置,是临时掌
“江南诸道行御史台”的简称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任用官员之方法。官员赴吏部报到听候选用,选定后,赴各该指定处所候补,等候补授实缺。参见“候补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