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供职之谦词。官吏因怕失职获罪,故称。《汉书·石庆传》: “幸得待罪丞相,疲驽无以辅治。”宋朝宰相、执政于奏章中常自谦言: “待罪政府”。②臣僚等候处分之谓。《汉书·匡衡传》: “免冠徒跣待罪,天子使
女官名。北魏后宫女职。孝文帝时定为视三品。见《魏书·皇后列传》。
官署名。金、元均置。管理城市民政。金置于诸府、节镇所在地,录事秩正八品。元置于路、府所在地,录事秩正八品。官署名。金置于诸府与节镇,掌同警巡使。设录事一人,秩正八品;判官一人,秩正九品;下设司吏,户一
见“集注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南朝宋置。掌宣旨慰劳。见《宋书·夷蛮传》。
阶官名。金朝教坊阶官。二十五阶之第十八阶,秩正八品上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教坊官,自从四品起,以下分为二十五阶。从八品上,称典乐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,参看“教坊”条。
宋朝吏部尚书右选、侍郎右选通称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掌武臣选调之事。金代文散官之称。即右职,见“文资官”。
明太祖初于大都督府中置断事官,从五品,掌理断军中刑狱。洪武十三年 (1380) 改置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五军都督府,乃以中军都督府断事官为五军断事官。十七年,改五军各设左、右断事二人,从九品,二十三年升
官署名。设千元仁宗皇庆二年(1313),隶宣徽院,秩从五品。置官、职掌同于“大都尚饮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