步骑校尉
见“步兵校尉”。
见“步兵校尉”。
即“治书侍御史”。
北洋政府总统府翊卫处的属官。见“总统府翊卫处”。
为君主画策的谋士。《韩非子·人主》: “主有术士,则大臣不得制断。”
禁卫军指挥机构。隋朝置,设大将军一员、将军二员,与左领左右府同掌侍卫皇帝左右的亲信禁军,供御兵仗,职任甚重。领千牛备身十二员,掌执千牛刀; 备身左右十二员,掌供御弓箭; 备身六十员,掌宿卫侍从; 有长
周朝受天子或诸侯亲命的大夫。《左传·哀公四年》: “使谓阴地之命大夫士蔑”。《谷梁传 ·庄公元年》: “单伯者何,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。命大夫,故不名也。”
官场用语。贬谪官员,朝廷授以低阶,称责授某官。不受法定该降若干级官阶的限制。责授散官者,许任意居住一地,但不得擅离。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宋制,官员被贬谪,授以低阶,准许任意居住一地,但不得擅离,称为责授
唐古特官。清分设于前后藏,为达赖与班禅宫中之官。员额各一人,在宫内主管饮食、盥洗等事,其对内对外的权力甚大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官署名。明朝刑部河南、山东、山西、陕西、浙江、江西、湖广、广东、广西、四川、福建、云南、贵州十三清吏司的总称。各掌其分省刑名,量其繁简,带管所分直隶府州、在京衙门。司各设郎中一人,正五品,员外郎一人,
官名。宋初太常寺少卿为寄禄官,置同判太常寺为太常寺的副长官。元丰改制始以太常寺少卿为太常寺的副长官。
① 宦官名。明朝内府二十四衙门各监、司、局及内府各供用库多有设置,无定员。②清朝吏部铨选制度。指特派高级官员管低级衙门事宜,以示重视,如六部、理藩院以大学士管理部务、院务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