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堂
明清地方府、州、县主官之尊称。
1、官府治事(处理政务)的大厅。《后汉书·章帝纪》:“(元和三年)癸酉,还幸元氏,祠光武、显宗于县舍正堂。”
2、明朝、清朝的知府、知州、知县称正堂。意即府、州、县的正职长官称正堂。明清的行政区辖与汉朝不同,汉朝是州、郡、县;一州辖数郡,一郡辖数县,明清是省、府、州、县,州属府管,下辖县。
明清地方府、州、县主官之尊称。
1、官府治事(处理政务)的大厅。《后汉书·章帝纪》:“(元和三年)癸酉,还幸元氏,祠光武、显宗于县舍正堂。”
2、明朝、清朝的知府、知州、知县称正堂。意即府、州、县的正职长官称正堂。明清的行政区辖与汉朝不同,汉朝是州、郡、县;一州辖数郡,一郡辖数县,明清是省、府、州、县,州属府管,下辖县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官。著帐郎君院官员。掌御前祗应等事。
官名。北魏置,统方舞郎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从五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官署名。明朝锦衣卫所属机构。成祖时分原锦衣卫镇抚司为南、北二司,北司专掌诏狱。宪宗成化 (1465—1487) 间始置北镇抚司印,狱成专达皇帝,不须通过锦衣卫官,锦衣卫官不掌诏狱者亦不得干预其事。
参见“荫监”。
官库名。唐置,属左藏,见“左藏署令丞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师氏中大夫保氏下大夫佐官。正三命。官名。见“保氏下大夫”。
见“通进银台司”。
官名。同“寺人”。春秋置。近侍小臣。《孟子·万章上》:“于齐主侍人瘠环,有诸乎?”赵岐注:“君之所近狎人。”参见“寺人”。
官署名。又称“稽察内务府御史衙门”。清朝都察院所属机构。掌稽察内务府事务,兼稽察紫禁城内混入客留闲杂人等之事。雍正四年(1726),设内务府御史四人,十三年裁。乾隆三年(1738)复设二人,由协理陕西
官署名。明朝刑部属司之一,始置于永乐十八年(1420),掌交阯布政司(今越南境内)刑名,并带管所分直隶府州、在京衙门。宣德三年(1428)罢交阯布政司,十年革刑部交阯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