检法案
官署名。宋朝吏部、礼部、兵部、刑部、工部、大理寺皆设,掌检详条法事宜。
官署名。宋朝吏部、礼部、兵部、刑部、工部、大理寺皆设,掌检详条法事宜。
官名。清朝道员之兼衔。顺治(1644—1661)中沿明旧制,分设守道、巡道,辅佐藩臬二司办理地方政务,乃省与府州间之地方长官。皆带原品衔充任。由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、同知补授者为佥事道,正五品。乾隆十八
清朝对中央各部、院主官之称呼。如刑部大堂即指刑部尚书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太子酒局长官。
天子左右直言谏诤的大臣。《孝经·谏诤》:“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,虽无道,不失其天下。”
官名。突厥阿史那氏别部大臣,世代为其官而无员限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时置,属枢密院,掌行两省内臣磨勘功过叙用,大使臣已上历任事状及校尉以上迁改之事。宋枢密院属吏办事诸房之一。掌办两省内臣磨勘功过叙用,大使臣以上历任事状及校尉以上改转迁遣之事。
官署名。清末法律馆所属机构。
官名。①掌管军政、军赋、马政的执政大臣。亦称“大司马”。相传殷朝已置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“天子之五官,曰司徒、司马、司空、司士、司寇,典司五众。”郑玄注: “此亦殷时制也。”西周为三公之一。《盠方彝铭
即“奚六部秃里”。
官名。清末礼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 置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佐尚书、侍郎奉行典礼,审议各司重要事务,总核征收地租及一切公产等。宣统三年 (1911)礼部改典礼院,遂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