松潘叠宕威茂州宣抚使司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三品,隶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。原为安抚司,武宗至大二年(1309)七月改为宣抚司,迁治茂州汶川县(今四川汶川),治松州,潘州、叠州、宕州、威州、茂州(今甘肃岷县至四川汶川一带)地区军民政务。置达鲁花赤、宣抚使、同知、佥事各一员。下辖静州茶上必里溪安乡等处二十六族军民千户所、龙木头都留(蛇谷陇迷)等一十二族军民千户所、岳希蓬罗匐村等处二十二族军民千户所及折藏万户府等机构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三品,隶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。原为安抚司,武宗至大二年(1309)七月改为宣抚司,迁治茂州汶川县(今四川汶川),治松州,潘州、叠州、宕州、威州、茂州(今甘肃岷县至四川汶川一带)地区军民政务。置达鲁花赤、宣抚使、同知、佥事各一员。下辖静州茶上必里溪安乡等处二十六族军民千户所、龙木头都留(蛇谷陇迷)等一十二族军民千户所、岳希蓬罗匐村等处二十二族军民千户所及折藏万户府等机构。
佐吏名。汉置,属司隶校尉,员额一人,主察举百官犯法者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北齐司州亦置此官,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清朝官员处分制度。外任官员因钱粮、刑名事件被降调或革职离任,由督抚另行委员接署印篆者,称为摘印。凡被参奉旨降革之员,于部文到日,该督抚应及时委员摘印。否则,得照徇庇例,降三级调用。至于钱粮、盗案限满等
① 官署名。汉朝丞相、三公府僚属诸曹之一,掌署用府吏事,以掾主其事。三国、晋公府、丞相府、将军府沿置,其中晋司徒府增设左西曹之后,改为右西曹。北齐、隋郡县亦置。东晋以前设掾、属,以后设参军、掾、佐等。
官名。即兵部郎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兵部郎中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,改兵部郎中为司戎大夫。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兵部尚书》、参看“兵部郎中”条。
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所属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原巡警部警保司卫生科事务归併办理。掌核办防疫卫生,检查医药设置、病院各事。辖保健、检疫、方术三科。置郎中一人总理司务,下设员外郎、主事各二人,
即“刑部右厅”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。建中元年(公元780年)诏举,郑黄中等三人及第。
官署名。宋太宗淳化五年(994),并马军专勾司、步军专勾司置。掌诸军兵马逃亡、收并之籍,审校诸司库务给受之数,审批粮料历以送粮料院,防止伪冒、欺诈之弊。初隶三司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转属
① 《周礼》官名。地官司徒之属,分掌都城各城门开闭,监督出入,查禁货贿,通报宾客来访。郑玄注: “司门,若今城门校尉,主王城十二门。”西魏、北周地官府仿《周礼》置,设中大夫,掌关门、城门、宫门启闭。②
官名。宋徽宗大观 (1107—1110) 中枢密院置,员三人,正九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