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,即司寇,掌刑狱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一年》:“臣戮余也,将归死于尉氏,不敢还也。”注:“尉氏,讨奸之官。”疏:“归死尉氏,犹言归死于司败,明尉氏主刑人,故为讨奸之官。”《汉书·地理志·陈留郡》:“尉
文书名。宋朝文官选人所得高、中级官员推荐其升改幕职官的举状,称为职状。
官名 即“屯田清吏司郎中”。
犹言在东观(上班)搞著作。东观是东汉朝庭藏书的地方,类似今天的国家图书馆。皇帝常派朝官到东观上班编写本朝国史,称为“著作东观”。“著作东观”不是官名,而是说明其在东观上班;工作是编修国史。
官名。清置,掌司园内斗坛四神祠香烛,培灌花木,饲养仙鹤池鱼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五·宦官》。
官名。即礼部员外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礼部员外郎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设于世祖至元五年 (1268),隶军器监。十年,改寿武库。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二年 (628)置,员一人,从五品上,为尚书右丞副贰,协掌尚书都省事务,监管兵、刑、工部诸司政务,举稽违、署符目、知直宿,位在诸司郎中上; 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名右承务,咸亨元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除水中害虫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壶涿氏,下士一人,徒二人”,“掌除水虫,以炮土之鼓驱之,以焚石投之。 若欲杀其神, 则以牡午贯象齿而沈之, 则其
官署名。元成宗大德十一年(1307)由隆福宫卫候司改名,简称卫候司。秩正四品(或升正三品)。领东宫挖鹤卫士,兼掌仪从金银器物。隶詹事院。英宗至治三年(1323)罢,泰定帝泰定四年(1327)三月复置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