权三司使公事
官名。见“三司使”。
官名。见“三司使”。
武学职事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十六年(1146)重建武学,下分六斋,每斋差置斋长一员。
官名。明末李自成农民军置。始于明崇祯十七年(1644)。李自成农民军攻克北京,于原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政府各设尚书一人,多以明朝投降官吏充任。
官名。春秋时期大夫所置属官。《左传·桓公二年》: “天子建国,诸侯立家,卿置侧室,大夫有贰宗。”杨伯峻注: “贰宗亦官名。亦以大夫之宗室之弟为之。”
官吏名。南朝宋置,为东宫及各公府执役吏。《宋书·符瑞志下》:“元嘉八年(431)闰六月丁亥,司徒府白从伊生于淮南繁昌获白兔以献。”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十四年 (1277) 三月,移临安行省于扬州,统两淮、两浙及江东西地,称江淮行省,又称扬州行省、淮东行省。辖浙东、浙西、江东、淮东、淮西五道宣慰司。十五年十一月,迁省治于杭州,后又迁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高湖传》: “(高睹儿)美容貌,膂力过人,尤善弓马。显祖时,羽林幢将。”
官名。北齐、隋与唐初置,属司农寺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相传商汤已置。汉武帝元狩五年 (前118)初置丞相司直,省称司直,秩比二千石,掌佐丞相举不法。东汉改属司徒,助司徒督录诸州郡上奏。建武十一年 (后35)省。献帝建安八年 (203)复置,不属司徒
官名。简称云南司员外郎。①明清户部云南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设。一人,从五品。南京户部云南清吏司亦曾设一人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员外郎一人。满洲司官初不分曹,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置,设于各县市区域或合数县或数市的区域。为三级法院中的第三级,与最高法院、高等法院相对称。设院长一人,由推事兼任。推事在六人以上的,得分设民事庭与刑事庭,管辖民事、刑事第一审诉讼案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