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列大夫
官名。金朝始置,为文散官。完颜亮天德二年 (1150)由奉德大夫改。从五品下。元朝改从四品,宣授。明朝为从四品,初授。
官名。金朝文阶官,从五品下叫朝列大夫。元朝升为从四品;明朝为从四品初授之阶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文官九品》。
官名。金朝始置,为文散官。完颜亮天德二年 (1150)由奉德大夫改。从五品下。元朝改从四品,宣授。明朝为从四品,初授。
官名。金朝文阶官,从五品下叫朝列大夫。元朝升为从四品;明朝为从四品初授之阶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文官九品》。
伎术官名。隋置,见“相博士”。
明朝巡抚之别称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仿《周礼》羊人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属官,员一人,下设典羊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羊人”。
县分职诸曹之一。北魏、北齐于诸县置租曹掾,主租赋之事,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官制用语,也称“良吏”,义即“好官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参见“殿中尚书”。
官名。明清道录司之官员。分掌天下道教之事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设,一人,正八品。康熙十三年 (1674) 定设一人,亦为正八品。依例升迁左至灵,缺出由左至义升补。
清代刑部内部机构。掌保管档案,缮写满、汉文奏折及本部主动题报事件;并掌本部旗员保举升补之事。设堂主事满二人,缮本笔帖式满十二人,经承八人。
尚书仆射别称。《文苑英华》卷三八○沈约《王亮王莹加授诏》: “端副要重,政首民经,任切朝寄。”《魏书·李平传》: “平自在支度,至于端副,夙夜在公。”李平官至尚书右仆射。尚书仆射称端副。尚书令为百官之
元代汉军军户名。见“汉军(3)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