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司
官吏和官署泛称。古代设官分职,各有专司,故称。《牧簋铭》:“命汝辟百寮、有司事。”《汉书·文帝纪》:“有司请令县道,人八十已上,赐米人月一石、肉二十斤、酒五斗。”《晋书·石崇传》:“有司承旨奏(石)统,将加重罚。”
官吏和官署泛称。古代设官分职,各有专司,故称。《牧簋铭》:“命汝辟百寮、有司事。”《汉书·文帝纪》:“有司请令县道,人八十已上,赐米人月一石、肉二十斤、酒五斗。”《晋书·石崇传》:“有司承旨奏(石)统,将加重罚。”
清朝编户头目。顺治(1644—1661)初年于州县城乡十户立一牌,设牌长; 十牌立一甲,设甲长;十甲立一保,设保长,亦称保正。由士民公举诚实识字及有身家之人充任。三年一更代。岁给门牌,依时更换,并司查
官名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内馆之主官。管理内札萨克年班来京人员所居馆舍之事。额设一人,以六部保送之司官充任,每年一更代。下设大吏四人,小吏八人等佐理馆务。另有捕盗章京一人,由步军统领衙门派充,专司保护蒙古人
官名。简称广西司郎中。① 明清户部广西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广西部郎中设,一人。南京户部广西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正五品,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郎中一人,满洲司官初不分
官名通称。简称提仓。北宋真宗时,诸路常平仓设提举官。神宗时,为推行新法,各路差提举常平广惠仓兼管勾农田水利差役事。后或废或置。南宋时,与提举茶盐官合为一职,称提举茶盐常平等公事或提举常平茶盐公事,通称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井田出车徒的政令。《周礼·地官》: “稍人,下士四人,史二人,徒十有二人”,“掌令丘乘之政令。若有会同、师田、行役之事,则以县师之法作其同徒輂辇,帅而以至,治其
官名。两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布宪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掌堪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清朝文渊阁之长官。乾隆四十一年 (1776) 设。满、汉各一人,以大学士、协办大学士、翰林院掌院学士兼充。掌文渊阁书籍之典守事。官名。清置,为文渊阁长官。文渊阁在紫禁城内东南角,为宫内藏书之处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冬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磨制石磬类乐器。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》: “磬氏为磬。”官名,周置,掌选磬。《周礼·冬官》:“磬氏为磬。”
清朝官缺之一。即指守卫京师内外城门额设之职官。
见“三司都理欠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