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元年(1131)置,员二人,为行在皇城司次官,以诸司副使、内侍都知押班充任。
官名,东汉章帝置,掌祭祀,有丞一人。延平元年省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·太常》:“中兴以来,省前凡十官。”注:“《东观书》曰:章帝又置祀令、丞,延平元年省。”
官名。清朝顺治十六年(1659)定,理藩院尚书改兼礼部衔。遂有此称。十八年仍复旧称。遂废。
官名。金承安四年(公元1189年)置,为按察使的佐官,其地位次于副使。
旧指以本官兼领他官衔。如清朝之总督例兼右都御史、兵部尚书衔,巡抚例兼右副都御史、兵部侍郎衔。又,所兼之衔亦称某官之兼衔。
北魏初期的一种官职制度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 “旧制,诸以勋赐官爵者子孙世袭军号。”是沿袭部族时的旧制,子孙可世袭祖上所得的将军名号,统领部众。孝文帝太和十六年(492)罢此制,仅可承袭爵位。
官名,犹言皮室军司令。皮室军为辽帝的心腹部队,太宗选天下精兵三十万为皮室军,分左右南北四部,各置详稳司(指挥机构),其长官为详稳。耶律老古因为有功而被任命为右皮室详稳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二》。
西周时公卿采邑内的属官,指大夫士及邑宰。《尚书·周书·立政》“大都小伯”。孔颖达疏:“谓公卿都邑之内大夫士及邑宰之属。”
官名。即大理少卿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,咸亨元年(670) 复名大理少卿。参见“大理少卿”。
官署名。见“典设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