改注
官场用语。宋朝官员注授差遣过程中,因避亲或违反铨选条法,允许或必须退回原注窠阙,另射他阙,称改注。
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一。官员原已注授某一差遣,因避亲嫌或违反铨选条法,均须退回原任,另行指射其他窠阙,称为改注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官员注授差遣过程中,因避亲或违反铨选条法,允许或必须退回原注窠阙,另射他阙,称改注。
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一。官员原已注授某一差遣,因避亲嫌或违反铨选条法,均须退回原任,另行指射其他窠阙,称为改注。
春秋战国称辞官归乡养老的卿大夫。《仪礼·士寇礼》: “遂以挚见于乡大夫、乡先生。”郑玄注:“乡先生,乡中老人为卿大夫致仕者。”
官阶名。金朝置,为武散官从四品上,位在昭勇大将军下、定远大将军上。散官只有官阶,没有具体职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武散官名。金始置,秩从四品上。元沿置,升秩为从三品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,秘府属官,掌秘府所藏图籍,多为文学之士。《三国志·华覈传》:“始为上虞尉,典农都尉,以文学入为秘府郎,迁中书丞”。官名,三国吴置,属秘府,掌秘府所藏图书秘籍,多选文学之士任之。《三国志
官名。西周设置,见《尚书·立政》。“三亳”是商代先前的都城所在,为了防止叛乱,在那里设“尹”防守。
① 尚书令的尊称。《宋书·孔琳之传》: 尚书令省事倪宗云: “中丞何得行凶,敢录令公人。” ②中书令的尊称。《魏书·高允传》: 允为中书令,“高宗重允,常不名之,恒呼为‘令公’。”隋唐以来,遂为习称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五班,拟智武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仍拟智武将军等号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第十班,与折冲将军同班; 普通六年(525)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一班。陈沿置,拟七品,比秩六百石。
官名,为令之副长官,佐令掌乘舆及厩中诸马。参看“未央厩令”条。
官署名。职掌陂湖之利。据《汉书·地理志》,九江郡置有此官。官名,汉朝在湖泊多的郡县置湖官,掌湖泊水产税收等。《汉书·地理志上》:“九江郡……有陂官、湖官。”
审判机构名。清末置,由大理院刑科主管。掌审判宗室及官犯案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