抽分竹木局
官署名。明朝置为竹木税收机构,以所收供营缮之费。隶工部。成化七年(1471)始置,于芜湖、沙市、杭州等地。后南京之龙江、大胜港、卢沟桥、通州、白河口等地亦置。计有广积、通积、卢沟桥、通州、白河、龙江(隶南京工部)等抽分竹木局。分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,以掌其事。
官署名。明代于广积、通积、卢沟桥、通州、白河各置抽分竹木局,属工部。掌竹木按成收税之事。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清初沿明制置通州抽分竹木局,有大使一人,顺治十五年(公元1658年)裁撤。
官署名。明朝置为竹木税收机构,以所收供营缮之费。隶工部。成化七年(1471)始置,于芜湖、沙市、杭州等地。后南京之龙江、大胜港、卢沟桥、通州、白河口等地亦置。计有广积、通积、卢沟桥、通州、白河、龙江(隶南京工部)等抽分竹木局。分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,以掌其事。
官署名。明代于广积、通积、卢沟桥、通州、白河各置抽分竹木局,属工部。掌竹木按成收税之事。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清初沿明制置通州抽分竹木局,有大使一人,顺治十五年(公元1658年)裁撤。
官名。元于艺文监置少监同检校书籍事二人,从四品,为艺文监的副长官。
官名。战国、秦汉及三国两晋南北朝均置,职掌教化。据《墨子·号令》及《史记·滑稽列传》,战国时闾里及县均有三老。西汉初年,乡、县均置。汉二年(前205)诏举民年五十以上,有修行,能帅众为善,置以为三老,
参将、游击、都司、守备的合称。
官署名。宋太宗淳化二年(991)并盐铁、度支、户部三凭由司置,以判都理欠司官兼管。掌在京官物支破之事,凡部支官物,皆覆视其凭由,无虚谬,始盖印签发;支付完毕,再据其数目报有关机构注销。至道二年(996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四川道之职官。掌道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。三至五人,后增至七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。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,设掌印御
官名。即左骁卫大将军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左骁卫大将军。
武官名,汉元帝初元元年置,俸二千石,掌屯兵抚护西域诸国。属官有丞、司马、候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“戊己校尉”注:“有戊校尉,有己校尉……处西域之中抚诸国也。”
官名。清朝道员之一。兼管驿传与盐法。顺治三年(1646)始置江南驿盐道。湖北、江西、陕西、亦曾设之,后皆改置盐法道。四川改置盐茶道。官名。清置,康熙四十九年,改两淮、两浙都转盐运使为驿盐道;雍正四年改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遂人置。北周沿置。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分置左右遂伯中大夫,每方置一人,掌本方行政事务,下设小遂伯下大夫,小遂伯上士、小遂伯中士以佐其职,领遂大夫下大夫等官属。正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辖三院之一。与上驷院、武备院合称“内三院”。康熙二十三年(1684)设。掌景山、三海、玉泉山稻田厂、南苑、圆明园、畅春园、清漪园等处管理、修缮事宜。置总理大臣,无定员。另设卿二人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