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正
官名。明朝工部所属营缮所置,一人,正七品,为本所之长,以诸匠之精艺者为之。南京工部营缮所置一人。
官名。明朝工部所属营缮所置,一人,正七品,为本所之长,以诸匠之精艺者为之。南京工部营缮所置一人。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重和元年(1118)置,掌讨论强兵富民之法。以宰臣提举,详定官以侍从充任,下设参详官、检讨官。宣和元年(1119)废。
宦官职名。为司礼监外差,员额一人。太岳太和山即武当山,镇守太监辖均州等处,经管本山香火、道士,办进榔梅、鹰嘴笋、骞山茶等件。
官名。北宋哲宗元祐五年(1090)置,属秘书省,掌誊写校正黄本书以供收藏。绍圣元年(1094)罢。
官类名。太平天国的杂职官只表示所司职务,官阶则需以“职同某官”来表明,如北、翼二王府参护须以职同总制来表明其官阶,因此杂职官亦称“职同官”。又《贼情汇纂》卷三有《伪同职官分表》,似职同官亦可称之为同职
天子议政的地方。班固《西都赋》:“左右廷中,朝堂百僚之位,萧曹魏邴,谋谟乎其上。”《后汉书·明帝纪》:“公卿百官……乃站集朝堂,奉觞上寿。”
官名。元中统四年(公元1263年)置,属光禄寺,秩从六品。至元十五年(公元1278年)升从五品。掌酝造上用细酒。设提点一人为主官,下设大使各一人,副使二人。
官名。即“行部尚书”。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之职官。宣统二年 (1910) 设,俱以正参领 (正三品) 以次军官充之,无定员。驻札各省,掌调查各省军人、军事之情况,以报告本部。
1、指博士。扬雄《博士箴》:“儒臣司典。”2、泛指以经学出身的大臣。元刘因《张燕公读书堂诗》:“济济唐开元,儒臣相伯仲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,管理太学事务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上,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。两晋南朝及北齐皆置国子祭酒,管理国子学,太学唯置博士,或属太常,或属国子祭酒。唯北魏并立国子学、太学,各置祭酒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