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诗词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户部十四清吏司

户部十四清吏司

官署名。清初户部沿明十三司之制,增设江南一司,共分十四个清吏司,每司都设郎中、员外郎与主事,一般是七、八人,最多到十二人,另外有笔帖式一百二十一人,经承六十八人,分别在各司办事。各司分别掌核各该省钱粮收支数日,并多兼管不属本省之事,后来新设的省区,也由事简的司兼领。因此,十四司的划分,既不是全指地区又不是全按业务性质,造成各司名不符实,甚为混乱。各司分职,大体如下:江南司掌核江苏、安徽两省的钱粮,及江宁、苏州织造的奏销,兼管各省动支“平籴”银两(动支经费每千两扣十二两五钱留存备用称为平籴)及地丁踰限事。浙江司掌核本省的钱粮及织造的奏销,兼管各省的民数、谷数。江西司掌核本省钱粮并管各省的协饷(协济邻省的经费)的动支。福建司掌核直隶、福建两省的钱粮与天津的海税,直隶的杂项开支,并管赈济和官房事务。司内分金科、保民科、河民科、直仓科、福仓科、支科、火房、井田科。湖广司掌核湖北、湖南两省的钱粮与武昌厂课、荆州驻防俸饷,兼管各省“耗羡”银两(赋税正额外多收部分称为“耗羡”)的动支。山东司掌核山东及东三省的钱粮,兼管盐课、参课及八旗官兵“养廉”银两(俸饷之外加给的银两称为“养廉银”)。司内设金科、民科、仓科及火房。山西司只管本省钱粮,不兼他务。河南司掌核本省钱粮兼管察哈尔俸饷及各省动支款项报销未结之事。陕西司掌核陕西、甘肃、新疆三省之钱粮,兼管各省茶课及京中各项动支款项。司内设金科、民科、粮科、支科、火房。四川司掌核本省的钱粮及夔关、打箭炉关的关税,并稽查草厂出纳、纸朱奏销,入官之款项,以及汇奏各地收成分数事。司内设民科、仓科、支科、火房。广东司掌核本省的钱粮并管八旗继嗣及本部所属官差的更替、汉官升补之事。司内设民科、仓科、火房。广西司掌核本省钱粮及梧厂、浔厂税收,兼管全国矿政、钱法(币制)及内仓出纳之事。云南司掌核本省的钱粮及各厂税课,并管漕政事务。司内设南漕科,北漕科、仓科、支科、火房。贵州司掌核本省钱粮,兼管全国关税及貂贡之事。十四司的分科,除已述及的福建、山东、陕西、四川、广东、云南六司之外,其他八个清吏司都设有金科、民科、仓科、支科及火房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司柞下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司柞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
  • 佐领下缺

    清朝官缺之一种,属八旗官缺。即各佐领内额设之职官,由本佐领下应用人员内拣选任命。

  • 掌墓下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春官府夏采下大夫掌墓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
  • 太和职员令

    北魏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间制定的有关职官品阶的令文。分前后两令,皆由孝文帝主持制定。前令于太和十七年颁布,是现存北魏第一个全面、正式规定各种职官品阶的令文,自第一品至从九品共分为十八个品级,每

  • 中抚大将军

    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。亦称中抚军大将军。专授予在京师任职的官员,班品较中抚将军高一阶。参见“中抚将军”。

  • 长人长上

    武官名。唐置于左右监门卫, 员额各二十人。参见“长上”。

  • 布政使司参议

    官名。明制,布政使之下有左、右参议,秩从四品,与左、右参政共同分司诸道,掌督粮、督册、分守。清初沿置,乾隆十八年(公元1753年)裁撤。参见“道员”。

  • 主鱼吏

    县分职吏名。秦置。刘向《列仙传》:“赤须子,丰人也。丰中传世见之,云:秦穆公时主鱼吏也。”《吕氏春秋·季夏纪》有渔师,高诱注:“渔师,掌渔官也”。可能是主鱼吏的异称。

  • 炭库令

    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有丞。隶少府卿。

  • 土州

    地方行政区名。明清对世袭土官所管州之统称。元朝已有土官掌州事者,至明,始分流土。以别于流官所辖之州,故名。广西、云南等省设有。与州平级,长官为土知州。其他职官及品级均同于内地之州,有州同 (州同知)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