户税案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隶三司户部,掌夏税之事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随三司废。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隶三司户部,掌夏税之事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随三司废。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崇宁二年(1103)置,为殿中省六尚局之一,掌供奉御用酒醴之事。设典御二人,奉御四人,监门二人,酒人十五人,酒工五十人,掌库二人,库典五人,局史三人,书吏二人。钦宗靖康元年(1126)
制置使司简称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阉官列传》: “延昌(512—515)末,(成轨)迁中常侍、中尝食典御、光禄大夫,赐始平伯,统京染都将。”
官名。十六国前凉置。《晋书·苻登载记附索泮传》:“(索菱) 仕张天锡为执法中郎,冗从右监。”
官署名。元置,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军政机关,承行省之命统辖区内军民之务,其职掌与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同,而地位略低。元代设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凡三处,均隶云南行省:罗罗斯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,治所在建昌路(今四川
官名。见“招讨使司”。
任官制度。明朝定凡重要官职,多召集内阁、吏部、九卿、科道会官推举,然后由皇帝决定任命。清代任用官员的方式之一。初因明廷推之制,内自大学士至京堂,外官督抚藩臬,由廷臣会推。后来停止会推,用开列题请的办法
晋与南朝考课郡县的法规。晋武帝时杜预制定五条课郡县法,其内容一为正身,二为勤民,三为抚孤,四为敦本,五为修人。南朝宋齐梁陈的考课沿袭晋制,惟作某些调整,增加若干经济方面的规定, 如强调农桑,增加市赋等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从五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,为一里之长。主里政,检举善恶。秦及西汉沿置。东汉又称里魁。北魏亦置,管理京师诸坊内事务,每坊内有七、八百户或千户以上,设里正一人,下有二吏; 原为流外四品,宣武帝时为流外勋品。北齐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