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监督
参见“监督”。
参见“监督”。
武官名。南朝置,见“侠毂队主”。
军队指挥机关。北洋政府始置,主官有师长(中将)一人,下设参谋长(上校)一人,参谋(中、少校, 上尉)三人;副官长(中、少校)一人,副官(中,少尉)二人,军法官二人,军需官六人,军医官五人,兽医官三人,
军官名。宋代殿前司所属有雄勇军,军置都指挥使;军下分若干指挥,每指挥置指挥使。见《宋史·兵志一》。
官名合称,即左监和右监的简称。秦置,汉因之,掌平决诏狱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廷尉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二·廷尉》。
官名。民国时国民政府置,由监察院院长提请国民政府特派,在所派监察区内巡回监察,行使弹劾权,必要时,在监察区内设监察使署。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监察使署的主官,见“监察使署”。
官署名。西汉置,属太仆,有长、丞主其事,掌皇帝乘马。官名,汉置,掌养御马。其长官称长,副长官称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太仆》。
女官名。北魏后宫女职。孝文帝定为视五品。
官名。亦称“藩司”,或称“方伯”。明清各直省承宣布政使司之主官。掌一省之政令与财赋之事。明洪武九年(1376)设,一人,秩正二品。十四年增设左、右各一人。二十二年定秩从二品。宣德三年(1428)定十三
即辞官,解职去官。《史记·范睢蔡泽列传》:“虞卿度赵王终不可说,乃解其相印,与魏齐亡间行。”
即“伊都额真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