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,元置,掌诸王朝觐傧礼等事;置八府宰相八员,以勋贵子弟充任。《元史·百官三·内八府宰相》:“内八府宰相,掌诸王朝觐傧介之事。遇有诏令,则与蒙古翰林院官同译写而润色之。谓之宰相云者,其贵似侍中,其
官名。南北朝时防守要地的军事长官,地位相当于刺史,多由刺史兼任。北魏时亦作为“镇将”的别称。
官名。西晋置于西北地区,统兵,多由郡太守兼任。武帝咸宁五年(279),马隆以武威太守兼此,统兵伐凉州虏帅树机能。参见“护军”。
官名。见“司卫寺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銮仪卫左所下设机构。顺治十一年 (1654) 置,掌管帝、后仪仗之辇舆。设掌印云麾使、掌司事治仪正各一人,共掌司事。为銮仪卫十司之一,掌乘舆等。参看“銮仪卫”条。
北齐京师清都郡所置左部、右部、东部、西部、南部、北部、后部尉的合称。分属于邺、临漳、成安三县,邺令领右部、南部、西部三尉,临漳令领左部、东部二尉,成安令领后部、北部两尉。典军事,负责京师治安管理,下设
伯主即霸主,五霸也称五伯。《史记·十二诸侯年表》:“政由五伯,诸侯恣行……齐、晋、秦、楚其在成周微甚,封威百里或五十里。晋阻三河,齐贞东海,楚介江淮,秦因雍州之固,四海迭兴,更为伯主。”注:“《索隐》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置,为武臣及内侍阶官,取代旧武阶官引进使及内侍阶官宣政使,从五品。金朝为内侍阶官,二十五阶之第九阶,从五品下。元朝沿置,十四阶之第四阶,正四品。明洪武四年 (137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或二人,以两制及带职朝官充任,主管礼部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复以礼部尚书为礼部长官,遂罢。
官署名。清朝工部所属机构。顺治元年(1644)于右安门内置工部濯灵厂,委官制造火药,命大臣督理之。雍正三年(1725)设管理火药局大臣二人,一由大臣中钦派,一由本部尚书、侍郎内拣派。掌理存贮火药,别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