御正中大夫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之。天官府御正司长官,正五命。周明帝武成元年(559)于其上置上大夫,遂降为副职。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省,以下大夫主司务,静帝大象元年(579)复置,仍在上大夫下。在皇帝左右,负责宣传诏命,参议刑罚爵赏及军国大事。颁发诏书时,须由其连署。属官有小御正下大夫、主寝上士、司服上士等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废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之。天官府御正司长官,正五命。周明帝武成元年(559)于其上置上大夫,遂降为副职。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省,以下大夫主司务,静帝大象元年(579)复置,仍在上大夫下。在皇帝左右,负责宣传诏命,参议刑罚爵赏及军国大事。颁发诏书时,须由其连署。属官有小御正下大夫、主寝上士、司服上士等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废。
官名。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五月设。位佥事之下。无定员,视事之繁简酌置。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。
官名。唐朝左、右金吾卫属官,置一员,掌分察六街徽巡,入夜则以骑卒巡行、武官暗探。
官名。秦、西汉为宗正副贰,秩千石,协助管理皇族外戚事务,参与审判宗室诏狱,由宗室充任。平帝元始四年(后4)改宗正为宗伯后罢。东汉复置,秩比千石。魏、晋、南朝沿置,或以他姓暂代。魏、晋、宋七品,梁四班,
又作“朝庭”。①帝王议政之所。《论语·乡党》:“其在宗庙朝庭,便便言,唯谨尔。”邢昺疏:“朝廷,布政之所。”②指天子。《后汉书·王允传》:“朝廷幼小,恃我而已。”李贤注:“朝廷,谓天子也。”1、天子皇
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。五卫之一。秩正三品。掌汉军万名。置营于涿州 (今河北涿县),衙司在大都丽正门内。设职与属衙同左、右卫亲军都指挥使司。
西夏职官封号。授与中品官,称为文武孝种恭敬东南姓关上支界。
宦官职名。明代上林苑宫内谓之南海子,设总督太监一人,掌管上林苑之事。下设提督太监四人,管理、佥书、掌司、监工数十人。分东西南北四围,每面方四十里,共设二十四铺,各有看守墙铺牌子、净军若干人。东安门外有
宋朝监司俗称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于高等法院及地方法院各配置检察官,分别执行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所管辖的民刑事案件的检察事务。若只设一名检察官,即无首席之称。在未设法院的地方,由县长兼任检察官的任务。
刑部都官司次官。隋文帝开皇六年(586)始置,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改置承务郎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复旧,从六品上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司仆员外郎,咸亨元年(670)复旧。五代沿置。北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