徕远司郎中
官名。即“徕远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即“徕远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渤海国大农寺长官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步军营之职官。康熙三十四年(1695)设。正五品。满洲旗各三人,蒙古、汉军旗各一人,于各旗步军校内派委。掌率捕盗步军三百二十人,以缉捕盗贼。
官署名。北宋置,掌京城大寺建筑修缮之事。设提点一人,以内侍充任; 监官一人,以三班使臣充任。初隶开封府,神宗熙宁八年 (1075),改隶三司。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改隶入内内侍省。哲宗时
官名。北宋陪都应天府属官,或以京朝官签书判官之事,掌助理本府公事。
官名。即“理刑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金置,为盐使司的主官,见“盐使司”。
见“三旗包衣前锋营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为南面官。始置于太祖时,以韩知古总知汉儿司事,统领汉人事务,太宗时改为汉人枢密院。官署名。辽太祖初置,管理统治区域内汉人之事。设总知汉儿司事、政事令、中书令、尚书、仆射等官。
官名。骑马传递讯息的小吏。春秋时齐国置。《韩非子·外储说左上》: “齐景公游少海,传骑从中来谒曰: ‘婴疾甚,且死,恐公后之。’景公遽起,传骑又至。”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汉代公府置尉曹,主徒卒转运事。郡国亦置,尉曹掾见《巴郡太守张纳碑》,尉曹史见《武都太守李翕天井道碑》。《五行大义》引《洪范五行传》说:“辛为尉曹,共本使。”“本”字疑为“卒”字之讹。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