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义宫使
官名。辽朝弘义宫长官。总领弘义宫军民事务。下设副使、太师、太保、侍中等职。
官名。辽朝弘义宫长官。总领弘义宫军民事务。下设副使、太师、太保、侍中等职。
官名。清末巡警部警保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,一人,正五品。掌司事。三十二年,警保司撤归民政部,遂废。
官名。清末巡警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。正四品,左、右各一员。分判各司事务,稽核司员以下功过,与左、右丞协同核审全国警章。三十二年,改民政部参议。
官名。① 中书省属官。亦称中书通事舍人、中书舍人。东晋始置,掌呈奏案章,七品,多选名流充任。后省,由中书侍郎兼其职。南朝复置,员四人,渐引用有才干的寒士,于呈奏本职外,兼掌诏令,入直内廷,出宣帝命,凡
清朝吏部之处分制度。凡官员因过给予降级、罚俸处分者,准予本人所得加级、纪录抵销。有加级,则抵销其降级; 有纪录,则抵销其罚俸。加一级可抵销降一级,兵部所叙军功加一级,可抵销降二级。纪录一次,可抵销罚俸
见“三省枢密院激赏库”。
指任免官吏的制度。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“三曰废置,以驭其吏。”郑玄注: “废,犹退也。退其不能者,举贤而置之。”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(525)刊正将军名号时置,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班。陈沿置,拟七品,比秩六百石。
官署名。夏代的监狱名。《史记·夏本纪》:“(夏桀)乃召汤而囚之夏台,……已而释之……桀谓人曰:吾悔不遂杀汤子夏台。”监狱名。亦称钧台,本是一种可供游观的“台”,夏代末年为软禁商族首领汤的处所,属于特种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南齐书·魏虏传》:“又置九豆和官,宫城三里内民户籍不属诸军戍者,悉属之。”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。
官名。春秋时期始见。又写作“大司政”。同“大司空”。《召叔山文簠铭》: “郑伯大司工召叔山文作旅簠。”详见“大司空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