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九品。掌规运息钱以给内廷供需,隶供膳司。置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官署名。元代设此官署,属供膳司,掌规运息钱等。《元史·百官三·辅用库》:“辅用库,秩正九品。掌规运息钱,以给供需。大使一
官署名。宋朝置,掌修合良药,出卖以济民疾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隶太府寺。
满语官名。意为“箭主”。满族早期出兵或狩猎时按族党村寨结队,每人出箭一支,每十人立一长,称“牛录额真”。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二十九年 (1601) 将每三百人编为一牛录,设牛录额真统之,始为正式官名
官署名。辽朝南面官。本名光禄寺,避太宗讳改。掌酒醴、膳羞及祭祀供品牺牲之事。置卿、少卿、丞、主簿等职。官署名。辽为避太宗名讳,改光禄寺为崇禄寺,属南面官。所掌同“光禄寺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法院进行合议审判时,以一人为长,称审判长,通常以庭长担任,其职务为指挥法庭开闭,维持法庭秩序,讯问被告及证人,代表审判庭宣示。民国时期各级审判机关合议庭的主持人,通称为审判长。
唐朝宰相职衔名义。《新唐书·太宗纪》: 贞观十年(636)六月“魏徵罢为特进,知门下省事,参议朝章国典。”
虎形铜符,(省称“铜虎”、“铜符”。)汉朝的一种符信。自文帝二年(前178)始,颁与郡守作为发兵信物。铜虎符第一至第五,国家当发兵遣使者,至郡合符,符合乃听受之。符分两半,右留京师,左与郡守。后或沿用
春秋时期称受天子之命得以自置官吏治理家邑的卿大夫。《左传·襄公十八年》:“其官臣偃实先后之。”杨伯峻注:“官臣,据《周礼·大宗伯》‘六命赐官’郑玄注,受天子命能自置官吏以治家邑者为官臣。”
见“守阙进义副尉”。武臣本官阶。宋置,无品级,位在军将下。政和二年(公元1112年)易以武阶官之名,称守阙进义副尉,秩未入流。
官名。南京临时政府设置,为南京府秘书厅的主官。见“南京府知事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