延福司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,掌后宫供帐及扈从盖造之人,隶徽政院。置令、丞各四员。成宗大德十一年(1307),併入群牧监。
官署名。元大德十一年(公元1307年)置,属徽政院,秩正三品。掌供帐及扈从盖造之人。设令、丞各四人,典簿二人,照磨一人。后并入群牧监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,掌后宫供帐及扈从盖造之人,隶徽政院。置令、丞各四员。成宗大德十一年(1307),併入群牧监。
官署名。元大德十一年(公元1307年)置,属徽政院,秩正三品。掌供帐及扈从盖造之人。设令、丞各四人,典簿二人,照磨一人。后并入群牧监。
战国秦国泛指名显于王及年俸六百石以上的高级官吏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 “可(何)谓‘宦者显大夫’? 宦及智(知)于王,及六百石吏以上,皆为‘显大夫’。”秦国称六百石以上俸禄的官为显大夫。见睡
官名。即火正。因祝融是第一个被尊奉为火正的人,故火正亦称为祝融。后来祝融还被尊奉为火神。参见“火正”。
官名。见《汉书·律历志》,为太史令所属待诏的职任之一。
官署名。宋朝殿前司、马步军司各置,为系狱者设浆铺席,时具沐浴,供给吃食,冬季给薪炭、衣物,夏季则五日一洗枷扭。
古人的自称,即“我”,无论官民贵贱,皆可自称“朕”。屈原《离骚》:“帝高阳之苗裔兮,朕皇考曰伯庸。”皋陶与舜谈话时,也自称朕。自秦始皇开始,“朕”成了皇帝专用的自称,其他人则不许称朕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
公人名。宋置,即“祗候典”,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清光绪二十八年 (1902) 工巡总局设,三十一年,归巡警部。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。专司救火之事,并分任巡逻、要差勤务。设总理兼统带一人,四品,辖官兵八百二十名,消防一、二大队、军乐队,内勤处、
官名。即火正,为司民事之官。《史记·历书》:“少皋氏之衰也,九黎乱德,民神杂扰……颛顼受之,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,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,使复旧常,无相侵渎”。索隐:“按《左传》重为句芒,木正;黎为祝融,
宫观官名。北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(1014)始置,以右正言、直集贤院夏竦为之。八年,定班位在龙图阁待制下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太祖神册五年(920),以康默记为皇都夷离毕,主刑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