廪膳生员
简称廪生。明清学校生员,指科举制度下考入府、册、县学之学生。以领取月米以补助生活,故名。明洪武二年(1369)定制,府学四十人,册学三十人,县学二十人。其缺额由岁、科两试等第高者补充。清沿明制,廪生领取膏火银。初定大学四十名,中学三十名,小学二十名,满洲、汉军各一百二十名,蒙古六十名。其后增减不一。
简称廪生。明清学校生员,指科举制度下考入府、册、县学之学生。以领取月米以补助生活,故名。明洪武二年(1369)定制,府学四十人,册学三十人,县学二十人。其缺额由岁、科两试等第高者补充。清沿明制,廪生领取膏火银。初定大学四十名,中学三十名,小学二十名,满洲、汉军各一百二十名,蒙古六十名。其后增减不一。
北洋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。凡派驻国外的外交官、领事官,任满或因其他原因召回时,对其职务尚未作出具体安排之前,称为“待命”。依照民国十五年(公元1926年)七月十六日公布的《外交官领事官待命章程》规
宋朝兵部、刑部、工部通称。
警察职名。清末置,属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及分厅各所,其地位次于巡官。
宋朝诸寺监少卿、少监合称。
官名。元、明、清三朝理问所主官,掌勘核刑名案件。元朝各所设二人,正四品。明朝各所置一人。初称“正理问”,正四品,后改从六品。清沿明制,为从六品。例以兵马司副指挥、京县县丞、京府经历、布政司都事、州判、
汉代少府所属有采珠玉金银之官,见《汉书·贡禹传》。
官职种类。北魏置,隋、唐因之。指不带兵、没有实际职掌、仅代表品阶待遇的名号将军。北魏末战事频繁,授官较滥,北魏孝武帝永熙二年(533),规定担任官职低于自己应授品阶者,可加散号将军,享受该官的品阶待遇
即“巴牙喇甲喇章京”。
即五等爵: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。详“五等爵”条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织下大夫属官,正一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