庐工中士、下士
官名。《考工记》说:“庐人为庐器。”庐器指矛戟的杖柄。北周置庐工中士,正二命;庐工下士,正一命。掌矛戟杖柄的制造,属冬官府司木中大夫。
官名。《考工记》说:“庐人为庐器。”庐器指矛戟的杖柄。北周置庐工中士,正二命;庐工下士,正一命。掌矛戟杖柄的制造,属冬官府司木中大夫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为军事最高参谋机关。《清史稿·职官六·军咨府》:“军咨大臣二人,掌秉承诏命,翼赞军谟。总务厅军咨使二人(副协都统、正参领充),掌总领众务。副官二人,递事长一人,递事员五人。第一、第二、
官署名。宋初置,隶门下省编修院,掌修日历。神宗元丰四年(1081) 归史馆,五年改属秘书省国史案。以著作郎、著作佐郎领之,会集宰执时政记、起居郎与起居舍人起居注所书修撰日历。哲宗元祐五年(1090),
官名。战国赵置。负责主造兵器的官员。《商周金文录遗》第六○○号战国赵国兵器题铭:“十五年,相邦春平侯,邦左佼(校)口,工师长雚,冶口执齐。”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食盐产销。秩正五品。在产盐地分设山东、宝坻、沧、解、辽东、西京、北京七司,下辖盐场。各司都有自己的行盐地面。置使一员,正五品; 副使一员或二员,正六品; 判官三员,正七品。下设管勾、
官署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。参见“行在六部”。
官名。战国魏等国置。掌铜器铸造及保管。《魏安邑铜钟铭》: “安邑下官重(钟)。 七年九月, (府)啬夫某, 治吏狭(造)之。 ”
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巡警学堂,巡警教练,派遣警务留学生,以及巡警学生之考核注册事。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春官府太卜下大夫梦占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清末各学堂负责教务之职官,又名教务长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后在全国各类中等、高等新式学堂及大学堂普遍设置。掌审量教法、修饰学规,稽察教员勤惰,考验学员优劣。有实施教学之责,约束学生之权。凡学
官名。北宋开封府属官,员四人,掌刑狱讼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