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由贵族家庭中保育人员的称谓发展而来。《礼记·内则》讲到保育孺子,必须从“诸母”和“可者”中选出“子师”、“慈母”、“保母”来负责。所谓“可者”就是“阿”,“阿”从“可”声,“可”“阿”同音通用。
官名。突厥阿史那氏别部大臣之一,世袭其官而无员限。
官名。见“王国陵长”。
即“燕京行尚书省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太医下大夫属官,掌诊治民庶百官的各种疾病,设医正中士、医正下士及医生三百人以佐之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不常置,总领西北路军事。
宋朝贡举考试中的一种仪式。又称唱第、传胪、胪传、胪唱。太宗雍熙二年(985),皇帝亲试礼部奏名举人,合格者分两日宣召,面赐及第,称为唱名。其后成为定制。科举制度中殿试放榜时的一种仪式。见“传胪”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文类科目。天宝十三年(公元754年)诏举,杨绾及第。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掌铨查六宫。三品。
民国时,因特殊情形在特定区域所设的法院,如当时上海的特区法院即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