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末法部宥恤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总理本司事务。
官署名。十六国后燕置,掌管少数民族事务。《资治通鉴·东晋安帝隆安四年(400)》: “(十二月)壬辰,燕主(慕容)盛立燕台,统诸部杂夷。”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。统领宣力军。
官名。明朝光禄寺大官署副长官。洪武八年(1375)始置,初置一人,后改四人,从七品,协署正掌供祭祀及宫廷筵膳等事。清朝设二人,俱由满人担任,初定为六品,康熙九年 (1670) 定为从七品。
官名。北宋神宗元丰二年(1079)置,以内侍充任,掌引洛水入汴河工程。三年,改为都大提举汴河堤岸司。参见“汴河堤岸司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,陈 “中抚将军” 的别称。亦省称为“中抚军”。
内官等级。南朝宋孝武帝孝建三年 (456)定后宫内官,以中才人、充衣为散位,明帝泰始元年(465)省。陈亦置,以美人、才人、良人为之,置无定员。内命妇位号。(1) 南朝宋孝建三年(公元456年)置中才
爵名。清初九等世爵之第五等。乾隆元年 (1736) 定汉文名为“男”。分为四等,叙正二品,不加美名。参见“男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豫王府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参见“典舆”。
官名。①唐朝左、右神策军属官,武宗会昌五年 (845) 七月敕定额一员。②唐朝太仓属官,置三员。流外官名。宋置于开封府,掌会计出纳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