巨托
官名。南诏官,主仓廪,由清平官、酋望、大军将兼。
官名。南诏官,主仓廪,由清平官、酋望、大军将兼。
官名。金朝设此官,正七品,掌灌溉民田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十三年(1380)置,一人,正八品。详见“殿庭仪礼司左司副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典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隋改北齐清漳署为良酝署,属光禄寺,有令及丞,所属有掌酝五十人。唐沿置,令丞掌管供酒,所属有府三人,史六人,监事二人,掌酝二十人,酒匠十三人,奉觯一百二十人,掌固四人。宋光禄寺有内酒坊与法酒库使,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官名始置,为从七品武阶官。武阶官名。宋政和二年(公元1112年)置,秩从七品。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政和(1111—1117)中所置检括官田机构,六年改名公田所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所属有布宪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掌宣布法令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置布宪中大夫,正五命,属秋官府。任此职者见《周书·薛善传·敬珍附传》:“子元约,位至布宪中大夫。”副职为布宪下大夫,正四命
县的等级之一。见“一等县”。
官名。元置,为徽政院的长官。见“徽政院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属三司度支部,由本部都孔目官以下领之, 掌两京仓廪积, 计度东京粮料、百官禄粟、厨料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随三司废。